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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 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6月24日,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充实完善有关宪法宣传教育的规定。

 

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家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同时增加规定,国家加强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宣传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意识。国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国家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中国法治故事”。

 

草案二审稿还增加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草案二审稿明确,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应当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将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

 

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草案二审稿强调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明确规定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增加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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